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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1-05-25 浏览 369

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2.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大学生组”报名表

3.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社会组”报名表

4.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实际出资额信用承诺书

            6.参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525



附件1:

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我区创新创业活力,弘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推动新时代我区高质量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特制定此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业青春,圆梦金坛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科技局

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金坛区妇女联合会

常州市共青团金坛区委

常州市金坛区总工会

(四)大赛组织委员会

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下设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就业中心培训管理科。

三、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分为“大学生组”和“社会组”两个组别赛事。

(一)大学生组参赛条件

1.大学生组面向国内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起止时间为201611日(含)至20201231日(含),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国内高校在校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国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是指取得国(境)外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毕业生。

2.申报项目3年内,起止时间为201811日(含)至20201231日(含),已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

3.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且项目申报人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项目申报人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5,承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申报时的验资报告。

(二)社会组参赛条件

1.社会组面向我区35周岁以内(198611日(含)后出生)的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妇女以及其他创业青年。

2.201611日(含)后在本区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申报人在本区范围内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项目法人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三)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大学生组、社会组其中一项赛事报名,不得重复。

2.参赛项目是已在工商注册的经济实体项目(已创业项目),应主要围绕金坛区三新一特产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并能促进和带动大学生就业的项目。

3.参赛项目应提交项目运营报告,报告主要从项目摘要、市场、产品与技术、投资规模、项目管理、财务、项目风险、创业带动就业情况等方面展开论述。

4.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存在产权不明或弄虚作假情况,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5.参赛选手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项目、实体及团队等有关信息。

四、大赛设置

(一)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自主申报、书面初审、决赛评审三个环节,各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1.自主申报(202156日—610日)

主要是符合参赛条件对象填写申报材料报送注册地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审核。

2.书面初审(2021620日前)

主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项目筛选,按不同类别分成若干小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专家根据参赛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进行现场评审和打分排序。

3.决赛评审(2021630日前)

采用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评审以及现场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选手总分由两部分构成,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评审占总40%,现场答辩评审占总成绩的60%。其中现场答辩评分由三部分组成:项目陈述(占30%)、问题答辩(占50%)、现场整体表现(占20%),最终按总得分确定决赛名次。

(二)奖项设置

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决赛一等奖奖金2万元,二等奖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奖金各6000元,入围奖奖金各1000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材料

 1.《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3);

2.其他申报材料(附件4)。

(二)报送方式

各承办、协办单位推荐,各乡镇、街道发动宣传组织报名,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相关科室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推荐参赛项目名额参照名额分配表(附件6)。

六、扶持政策

1.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及江苏省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参赛期间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创业导师给予一定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2.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一次性开业补助、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和创业社保补贴等政策。

3.对获奖项目有意向在金坛地区转化的,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优先推荐入驻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相关产业园区。

七、其他事项

1.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报送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定。

2.参赛选手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比赛规则,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以往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直至收回其所获荣誉和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3.参赛项目如涉及到商业机密,请参赛对象自行处理好材料宣讲密级,因上报材料和项目路演等因素导致作品技术秘密和商业计划泄露,大赛不负法律责任。

4.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2: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大学生组”报名表.docx


附件3: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社会组”报名表.docx


附件4: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社会组”报名表》、《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大学生组”报名表》。

1.申报人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个人照片在纸质和电子材料中都应上报。

2.“申报人签名”和“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必须为原件,不得使用扫描、复印件。申报人亲笔签名一栏必须由项目申报人(法人代表)亲笔签名。

(二)必备材料

1.申报人简历:可叙述申报人学习、社会实践、工作等情况及取得荣誉、成果等。

2. 申报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3. 申报人学历证明:

201611日(含)至20201231日(含)毕业的。

①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如毕业证书遗失需提供毕业院校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情况、所学专业等信息)。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不作为申报依据。

②国(境)外毕业的本科(含)以上大学生,除需提供国外学历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本科以下学历、未毕业人员不得申报。

③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非学历教育)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全日制在读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在读情况等)和学生证。

④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未毕业学生不可申报。

4.项目实施证明:在金坛区行政区域内实施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或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成立、注册日期为准。

5.申报人占项目单位出资比例证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原始股权比例证明,民政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出资比例证明。

6.申报人需提供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信用承诺书(附件5)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申报时的验资报告各一份(原件)。

7.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业务主管单位提供同意申报证明。

8.项目商业计划书。

9.企业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需写明理由,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

10.推荐表中所显示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简历等。

11.带动就业证明(指创业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人数,含创业者本人。其中,带动在校生就业应签订劳务协议)。

12.其他附加材料: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与项目成果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具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否则视为虚假申报);专家推荐书等。


附件5:

常州市金坛区“金创翼”创业大赛创业项目

实际出资额信用承诺书

 

本人创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注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自愿申报常州市金坛区“金创翼”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承诺自登记注册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出资额为___________万元。上述内容均真实可靠,由于提供内容不真实所产生的后果,本人(单位)愿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常州市金坛区第二届“金创翼”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或单位

名额(个)

大学生组

社会组

1

金城镇

3

3

2

薛埠镇

2

2

3

直溪镇

2

2

4

朱林镇

2

2

5

指前镇

2

2

6

儒林镇

2

2

7

东城街道

3

3

8

尧塘街道

2

2

9

西城街道

3

3

 

2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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